港交所建议放宽WVR上市门槛 全部上市申请可用保密形式
2026年03月16日 13:30
港交所旗下联交所公布上市机制竞争力检讨第一阶段建议,包括放宽「同股不同权」(WVR)上市申请门槛、建议所有上市申请人可以保密形式申请上市,以及便利海外上市发行人来港上市等。
交易所建议,将WVR的上市市值门槛放宽至200亿港元或以上,如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达到6亿元或以上,市值门槛降至最少60亿元。如果上市市值达400亿元或以上,不同投票权比率可由现时10比1,提高至20比1。建议同时优化「创新产业」公司规定,对业务模式创新的公司、合资格的生物科技及特专科技公司,都可采用WVR模式上市。
建议又提出,海外公司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并且两年内保持良好合规纪录,来港第二上市的市值门槛由100亿元降至60亿元;不同投票权公司来港第二上市,财务资格门槛降低至与主要上市门槛一致。对於海外公司由第二上市转为主要上市,交易所将重新拟订有关转为主要上市的规定,并为达到合规要求须采取的一般步骤提供更多指引。联交所亦就进一步便利海外上市发行人来港上市的措施徵询意见。
交易所亦建议,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,由原先只限於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、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及个别获豁免公司,扩大范围至所有新上市申请。港交所亦建议,容许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范围,扩大至涵盖美国上市公司旗下的附属公司,以及在美国有大量业务的公司。
对於不完备的申请材料,交易所建议强化退回机制,退回上市申请时,公布所有负责编备申请材料的专业机构的身份和角色,而不限於保荐人。
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,与持份者深入沟通後发现,普遍希望把握更多创新投资机遇,亦希望上市机制确保投资者信任及信心,同时可以更高效及与时并进。交易所自2018年进行一系列上市改革,吸引一大批创新公司来港上市,今次建议是基於以上改革成果而提出。
交易所建议,将WVR的上市市值门槛放宽至200亿港元或以上,如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达到6亿元或以上,市值门槛降至最少60亿元。如果上市市值达400亿元或以上,不同投票权比率可由现时10比1,提高至20比1。建议同时优化「创新产业」公司规定,对业务模式创新的公司、合资格的生物科技及特专科技公司,都可采用WVR模式上市。
建议又提出,海外公司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并且两年内保持良好合规纪录,来港第二上市的市值门槛由100亿元降至60亿元;不同投票权公司来港第二上市,财务资格门槛降低至与主要上市门槛一致。对於海外公司由第二上市转为主要上市,交易所将重新拟订有关转为主要上市的规定,并为达到合规要求须采取的一般步骤提供更多指引。联交所亦就进一步便利海外上市发行人来港上市的措施徵询意见。
交易所亦建议,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,由原先只限於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、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及个别获豁免公司,扩大范围至所有新上市申请。港交所亦建议,容许使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范围,扩大至涵盖美国上市公司旗下的附属公司,以及在美国有大量业务的公司。
对於不完备的申请材料,交易所建议强化退回机制,退回上市申请时,公布所有负责编备申请材料的专业机构的身份和角色,而不限於保荐人。
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,与持份者深入沟通後发现,普遍希望把握更多创新投资机遇,亦希望上市机制确保投资者信任及信心,同时可以更高效及与时并进。交易所自2018年进行一系列上市改革,吸引一大批创新公司来港上市,今次建议是基於以上改革成果而提出。